1、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自觉性,坚持“安全第 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确保生命财产安全,真正从内心重视安全用电,促进安全生产,确保人身安全。
2.熟悉生产现场或宿舍主空气开关的位置(俗称大门)(如工厂、企业、工地、办公室、宿舍等。).发生火灾、触电或其他电气事故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以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。
3.未经许可,不得拉私线,不得在电线或其他电气设备上悬挂衣物和杂物,不得安装使用大功率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。
4.不要私自拆卸灯具、开关、插座等电器设备,不要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他用。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、起弧、烧焦气味等异常现象时,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,并通知持证电工进行维修,以免扩大故障范围和触电事故;漏电保护器(俗称漏电开关)跳闸时,未经允许不得再次合闸。
5.在浴室或湿度大的地方使用电器设备(如吹风机)时,要保证室内通风良好,避免电器绝缘不良造成触电事故。各种插座必须使用标准防水插座。
6、家用电器,确保电器设备散热良好(如电视机、电热水器、电脑、音响等。),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和杂物,防止散热不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。
7.使用手电钻、手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,必须使用带有“会”字的工具。
8、无论什么样的环境,都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,防止触电伤亡,减少触电伤亡!